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天津市教育工会救助高校系统困难教职工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精神,为严格救助标准,请各单位开具申报人是否进行医保二次报销的证明,并由申报人签署承诺书(见附件)后于9月11日(周二)下班前上报至市教育工会。
附件:承诺书
天津市教育工会
2018年9月7日
承诺书
本人于2018年6月向市教育工会申请了困难救助,本人承诺无下列情形之一:
1.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拥有价格18 万元(含)以上的机动车(以购买时裸车价格计算),或者拥有2辆(含)以上机动车的;
2.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有注册企业的;
3.家庭(本人及其配偶、未婚子女)拥有3套及以上自有住房,或拥有两套住房并有租金收入。
本人签字: